《新闻1+1》:中央追逃办,5年办了哪些事?(3)
时间:2019-06-28 09:07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随着机舱门打开,外逃13年之久、辗转6个国家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在办案人员的押解下走下舷梯,被引渡回国的他面色平静,并未看出有情绪波动。 姚锦旗: 听起来对方国家的绿卡你也拿到了,人也在外面好像你是自由的,实际上不自由的。感情交流也好,你想做什么事情也好都没办法实现的。这种本身就不是自由的本质。 解说: 从2018年10月17日保加利亚警方根据红色通缉令抓获姚锦旗,到11月30日回国归案,历时仅仅44天。这背后凸显的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法制化水平也有了不断提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追逃追赃处 池星涛: 姚锦旗被成功引渡回国是今年3月份国家国家监委成立之后,顺利实现引渡的第一案。也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们首次从欧盟国家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解说: 一个成功的引渡案件,背后往往是各方努力的结果。事实上也得益于监察体制改革后,中央追逃办的有力指挥协调和中央、浙江省、绍兴市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 在姚锦旗案中,我国以国家监委名义提出引渡请求,提供合乎法律规范的证据资料,中方派出的工作组积极与保加利亚多个部门开展会商,推动保方启动简易引渡程序,将引渡判决后至少两周才能走完的相关程序不到三天迅速完成。 我国追逃追赃取得的成果,和不断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密不可分。2019年1月17日,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外逃至菲律宾的谢浩杰被押解回国。 这也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后,我国通过反腐败国际执法协作成功抓捕的第一个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外交部条法司司长 贾桂德: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实际上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的重要一环,而且是反腐败在境外的延伸和第二战场,追逃追赃已经成为外交工作的一部分。 解说: 今天,中央追逃办成立5周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以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被陆续公布施行,也让追逃追赃有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更充足的法律武器。 白岩松: 接下来继续连线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黄所长你看现在看这个图百名红通人员回来58个,但是从每年回来的角度来看的话前三年是很平均,18、19、14都是两位以上的,2018年的便成了5个,2019年到现在为止变成了2个。接下来为止追剩下的会不会更难。 黄风: 这是肯定的,剩下的人都是硬骨头,特别是他们这些人可能相当一部分在当地取得了合法身份,所以我们就需要更多的去运用国际合作手段,通过国际合作对他们形成这样一种强大的压力。我觉得对这些人实际上在我们的工具箱里头还是有不少工具的,问题这些工具可能技术量比较高,需要我们更多的去从法律角度去研究一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白岩松: 你看您说的工具箱里也涉及到我们如何更快补我们很多段,让工具更好用,你比如说我们自己在中国基建检察杂志的时候强调了目前在追逃的时候,香港地区是追逃追赃短版,追逃手段相对单一,大多以劝返为主,打法律战的能力水平亟待提升。您怎么看待这一点,我们自己说需要提升的短版。 黄风: 这个因为追逃追赃要开展国际合作特别是我们注意到腐败犯罪的外套人员,他们选择的外逃地点,资产转移地点都是一些发达国家,法制比较健全的。所以跟这些国家搞这个国际形式合作,可能最重要要取得这些国家的信任,尤其是他们对这个法制,对性质司法制度的信任,所以这个就需要我们一方面完善我们自己的法制,另一方面也是在追逃追赃当中更多去运用国际法,更多去遵循外国法给我们提供的一些规则和程序。 白岩松: 另外还有一点,一个细节从监委成立以后去年有了比较成功的这种引渡案例,但是问题是普通老百姓搞不清国家监委在追逃这方面在做什么,中央追逃办在做什么,他们两者1+1大于2还是怎样一种关系,您怎么看待这一点。 黄风: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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