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原则拟入民法典(2)
时间:2019-06-26 03:35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对此,有的专家学者提出,有配偶者单方收养异性子女,应当与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要求一致,也应当设定“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收养年龄差”。二审稿采纳了这一建议。 变化4 成年子女不可提起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 二审稿: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解读:对比一审稿,二审稿对“亲子关系诉讼”的相关规定作出重要调整。 现行婚姻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对“亲子关系诉讼”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去年8月初次审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填补了这一空白,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此,有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提出,亲子关系问题涉及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为民事基本法律,草案对此类诉讼进行规范是必要的,同时建议进一步提高此类诉讼的门槛,明确当事人需要有正当理由才能提起,以更好地维护家庭关系和亲子关系的和谐稳定。 有的部门和专家学者还提出,允许成年子女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可能导致其逃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建议对成年子女提起此种诉讼予以限制。 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对比一审稿,二审稿提高了“亲子关系诉讼”的门槛,增加了“有正当理由”这一限定条件;成年子女提起亲子关系诉讼,则由一审稿的“既可以提起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否认之诉”,修改为“只能提起确认之诉”,而不能提起诉讼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以此规避成年子女逃避赡养义务等情况。 变化5 两种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有隔代探望权 二审稿: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其尽了抚养义务或者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的,可以参照适用父母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有关规定。 解读:对于夫妻离婚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隔代探望权”,二审稿作出了新规定。 此前的一审稿“隔代探望权”条款,赋予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单独的探望权,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参照适用父母探望子女的有关规定。 对此,有的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为保障未成年人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生活的稳定,隔代探望权的范围不宜规定过大。通常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随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一方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或者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的,才有必要赋予其单独的探望权。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日程 (来源:中国人大网) ●6月26日(星期三) 上午9时 分组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继承编草案 下午3时 全体会议 1.听取国务院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2.听取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4.听取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6月27日(星期四) 上午9时 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下午3时 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6月28日(星期五) 上午9时 联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下午3时 分组审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社区矫正法草案 ●6月29日(星期六) 上午9时 分组审议森林法修订草案,密码法草案,拟提请表决事项 下午3时 全体会议 表决各项议案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 遗弃老人有悔改可保继承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