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按摩师刺中砸门入室男子 是故意伤害还是正(3)
时间:2019-04-07 11:44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家住河北涞源的王新元一家和在福州打工的赵宇相隔千里,人生并无交集,但是在2019年3月初,他们的命运却因为一个法律热词,被紧紧连在了一起。两起不同的案件,面对的是持凶器侵入家宅之人,或是正对女邻居施暴的男子,他们在那一刻的行为是在合法界限内吗?一北一南两个家庭命运的逆转背后,是对正当防卫深刻的法律思考。 焦点1 “正当防卫”的尺度究竟是什么 3月,一南一北的两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当事人命运的强烈关注,也表达着对安全感和公平正义的诉求。 事实上,这两年随着昆山于海明反杀案结果的改变,有关“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这些法律专业名词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它也冲击着包括执法者在内的诸多专业人士对“正当防卫”尺度、界限的认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表示:“在司法实践当中,过当与正当,这个界限还是比较难拿捏的。因为如果过严不利于鼓励公民与犯罪行为做斗争,过宽了有的时候可能导致防卫权利的滥用。”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则说:“现在的问题是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两部分当中,有点向防卫过当这边失偏了。所以我们现在关注赵宇案件,关注涞源案件,主要的关注点在这里。” 不法侵害者受伤乃至死亡的后果,到底该不该防卫者来承担?这是个连执法者都会困惑的问题。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两者之间或许只隔着犹如头发丝一样的距离,但对于防卫者而言,却是行使“权利”或构成“犯罪”的天壤之别。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军表示:“一般的公民他们是很难把握这个界限的,因为情况紧急啊,他很难准确地去判断当时的情况。” 焦点2 最高检曾发布哪些指导性案例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同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昆山于海明反杀案在内的四个与正当防卫有关的案件都被列入其中。检察机关以案释法,旨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惩恶扬善、弘扬正气。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说:“法律条文如果让它形象生动的话,那么要通过具体的案例向社会,向人民群众做宣传做阐释。” 张志杰说:“我们在司法实践当中,你看一个行为,你不能够孤立地、或者说割裂地把这个行为单独放大地看,你得联系整个这个案件事实,整个的犯案过程来看。” 有人说,正当防卫这个词火了,火的背后是执法者的司法理念与公众的普遍认知逐渐达成共识。但有人也担心,正当防卫太火,毕竟具体的案情千差万别。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统一评判标准,这就需要更多地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让热点法治事件不仅有一时之热,还要成为鲜活生动的法治教科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