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两周年带来了什么?(3)
时间:2019-08-15 07:56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倪德锋认为,在这样的状况下,有法可依将变得困难,成文法的天然滞后性和我国当前对于互联网创新审慎包容态度,使得互联网相关的成文法将长期处于饥渴状态,杭州互联网法院充分发挥判例功能补强网络法律法规体系,缓解立法饥渴,填补互联网法律空缺。 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压舱石,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大数据权利归属案、涉微信小程序案、恶意投诉惩罚性赔偿案、涉比特币网络财产侵权案、小猪佩奇著作权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新类型案件,确立一套互联网行为规则,用裁判的价值理性为技术运用装上一个法治的“安全阀”。 如何从无数判例中剥离个别问题,总结出一般规律?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答案是司法大数据的开发和应用。 杭州互联网法院自2017年以来,归集了大量互联网案件数据信息,为深度挖掘、分析案件信息数据,从司法视角反映互联网发展情况,互联网法院连同互联网法治研究院于2019年3月首发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为全省网络空间治理提供决策参考新维度。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认为,“司法指数”这一概念像是“体检单”,一方面涵盖了一系列司法和互联网发展的相关因子,具有全面性;另一方面清晰地反映了中国司法在发展过程中的状态,具有直观性。对于法院建设、互联网相关产业发展、乃至政策环境改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审判数据平台,扎实推进全业务流程数据化建设,实现了司法数据分类高效存储。“司法指数”为深入洞察网络空间全貌、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辅助政府科学决策,开启了一扇“法治窗口”;推出互联网司法“女子图鉴”,分析女性在互联网场域中的活动轨迹和司法行为特点,引导女性合法合规进行互联网行为,从源头上织牢织密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网;发布《电子商务案件审判白皮书(2018年度)》及典型案例,推进电商领域司法程序规则、实体规则的再创新、再提炼;推出互联网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等大数据分析报告,及时监测、收集、研究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在推动依法治国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评价说,杭州互联网法院主动制定和发布互联网发展“司法指数”是一种创新和革命,即法律系统不再被动反馈其他社会系统提供的信息,而是主动向其他社会系统传递明确的法律信号,并将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主动地传递给其他社会系统,从而推动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在运作上趋于良善。 本报杭州8月14日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