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土地改革,复旦土改工作队员日记60多年后终曝光(3)
时间:2019-07-30 08:31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最后,召开乡干部会议,邀请农民代表参加,通过阶级划分报告,经区政府审核批准后,召开包括地主、富农参加的乡民大会进行公布,宣布没收地主财产,由农会执行。 住我对门的一家被划为富裕中农。这家的儿子十五六岁,长得挺清秀,喜欢读书,对大学生挺羡慕,常主动来找我聊天。他说,这次土改队下来,组织大家学习,他父亲学习后认为,他们家会评上富裕中农。这“富裕中农”离富农和地主好像不远,让他感到别扭。“我爸爸在这一带可是劳动能手,如果慢慢地富起来,会不会也变成地主、富农?”我记得那时我回答不了他的问题。 在第二阶段中还有一件事要做,就是对村民的历史进行普查,看有无犯罪行为。这多以开会和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 根据当时的工作日记,了解到的情况有:薛连胜历史不清白;马开举和薛长景干过伪军和国民党军;薛景球当过兵,开小差后干过土匪、小偷;马开祥当过土匪,抢过人;马永福、马家来、马开庭当过土匪;马开龙当过小偷。当然这只是本民反映的情况,未经核实。 第三阶段从11月24日开始,于12月5日结束,主要是没收、征收和分配。 土改主要是没收地主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但对恶霸地主和一般地主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 由于此地在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解放战争期间时而为日占区,时而为抗日根据地,时而为国民党占领区,时而为解放区,土地占有发生不少变化,因此给确切掌握土地情况带来不小困难。有些地主在反霸、减租减息斗争后趁国民党军队重新占领这一地区后又返乡反攻倒算,对此采取了相对宽容的政策,最关键的一点是要看这一地主是否有人命案。如确有人命案,则需另报审批,并且规定必须有人证物证。只有在上级审核批准后,才能将流亡在外的不法地主逮捕法办。 对一般地主,按本村人均分配土地。对富农则采取协商方式,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对没收、征收的土地财产,形成分配草案,再召开乡农民代表大会讨论,由代表大会通过成为定案。 下一步工作则是土地丈量,划分地界。各家户主多为男人,他们即将离家参加治理淮河工作。临行前,家家户户都在作这项工作。 这几天天气温和,时而有些阵风。我和村干部一起,看着人们丈量土地。他们用的是一个像圆规一样的尺子,木制的,近一人高。由于土地并不是一块块方方整整的,有时还要议论核算究竟有多大面积。此外,还请了一些有经验的老农鉴定土地的肥沃程度、离水源的距离等等。 第四阶段为发土地证。这一阶段要拟定土地契约书,填写申请书,颁发新的土地所有权证件,插标定界。 在结束土地分配工作后,进入复查阶段。全县组织200多人的土改复查组,深入农村进行复查。 在我看来,以薛集村的情况为例,我们在此地人生地不熟,管事的还是当地干部。如果干部假公济私,是难以发现的。在农村,家族宗亲的观念还很强,有些矛盾他们私下解决了,你也难知内情。 五河县土改后,地主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由原来的18.8亩,减少为4.84亩;富农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由原来的12.07亩,降至9.7亩;中农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由原来6.1亩,增至6.6亩;贫雇农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由原来的1.5亩,增至4.65亩。 五河县土地改革工作结束后,我们又转战灵璧县,直到1952年1月22日前后结束,乘直达车返回上海。 重返五河县 2014年4月20日,时隔63年,我重返五河县,希望寻求旧日留下的踪迹。1951年我时年21岁,这年我已84岁了。 五河县旧城区正在拆建。旧日县城的唯一的一条街风仪街将按照原来的模样恢复,依然铺设青石片,路两旁的店铺将像过去一样,每晚关店以后,铺上长木板。 我们沿着淮河,驾车驶向凤凰乡。凤凰乡作为乡的建制早已不复存在,现在成为小圩镇的凤凰村。小圩镇党委书记白洛阳花了很大的努力,找到三四个当年的老人儿。其中的田广路和田广逢兄弟对我说,那时我在他们家包饭,邀请我去他们家看看。当年薛集村很少有砖砌的房屋,今天到了田家,见到的已是砖房。他们告诉我,五河县现在已难见到泥砌的农民房屋了。 小圩镇还帮我找到了当年的凤凰乡女政治指导员李辉。她当年风华正茂,善于言谈,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时她已有87岁高龄,前几天摔了一跤,不能走动。在她家,她向我伸出手来,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六十多年过去了,想不到今天还能见面。我拿出我的土改日记,翻到记录着她介绍凤凰乡情况的那两页,念给她听。她听后很感慨,说我是有心人。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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