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实(2)
时间:2019-07-06 16:21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着深邃的思考: “党政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 “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都要放到新时代背景下、站在更高层次上来认识和把握。” 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下定决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障碍和弊端,以适应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要求。 党中央明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早在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就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深化机构改革进行调研。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机构改革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担任全会文件起草组组长,亲手掀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大幕。 一年多来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改革的组织实施是坚强有力的,充分体现出全党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反映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产生的良好政治效应,充分彰显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 上下同心 科学指引 2018年3月23日,北京市平安里西大街41号。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布后仅两天,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运行。这被外界视作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铺开的标志。 这是一份体现改革阶段性成果的时间表—— 2018年4月20日,随着公安部消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部完成转隶移交,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部门全部完成转隶组建、挂牌、集中办公和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 9月13日,《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印发,成为首个获得党中央批准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 11月11日,上海市委和市政府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明确机构改革任务书,我国31个省份机构改革方案至此全部“出炉”并对外公布; 2019年3月底,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总体完成。 在这一进程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召开会议,听取中央层面和地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情况汇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部署改革后续进程。 在改革实施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自始至终关心指导,亲力亲为,亲自审定了改革组织实施方案和各部门工作方案,亲自签批各部门“三定”规定,亲自协调重大政策问题,涉及各类文件多达190多件。在一些改革的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果断拍板、一锤定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