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京:研究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的三个角度和三点结论(3)
时间:2019-06-27 14:02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然而困难在于,现实中收入调整不能仅局限于“帕累托改进”,为了照顾公平,政府有时不得不抽肥补瘦。问题是在何种条件下才可抽肥补瘦呢?为此美国学者卡尔多提出了“假想补偿原则”:即补贴穷人要以穷人收入增加能弥补富人收入减少为前提。比如,让富人拿100元补贴给穷人,若穷人能够增加100元,这样的调整可取;若穷人只增加了90元,对社会则是得不偿失。 问题是怎样让补贴有效率?弗里德曼主张采用负所得税方案,即:负所得税(补贴)=社会贫困保障线-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税率。举例解释:假定贫困保障线为1000元,负所得税率为50%,若某人实际收入为1000元,按上面公式计算可得补贴500元,个人可支配收入(实际收入+补贴)为1500元;若实际收入为500元,可得补贴750元,个人可支配收入为1250元。可见,用这种办法补贴穷人可鼓励人们勤奋劳动创造收入。 以上是理论分析,转向政策操作层面,我认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应把握三个重点:第一,公平事关人心向背,为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政府要密切关注收入分配状况并适时予以调节;第二,对“帕累托改进状态”的收入分配改革,应尽可能加快推进;第三,调节收入差距应兼顾公平与效率,要立足供给侧“造血”,从消费性扶贫转向生产性扶贫。 简短的结论 综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一是市场经济的分配与交换是同一过程,按要素分配就是给不同的生产要素定价。按照供求决定价格原理,只要生产要素稀缺度存在差异,收入分配就会出现差距,当前我国存在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即在于此。 二是民营企业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而且企业利润并不是企业家的个人收入,因此我们不能用利润与工资之比反映我国当前的收入差距。由此说,中国基尼系数的测算应以消费支出为基础,否则会夸大收入差距,误导人们的视听。 三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既要注重公平,也要兼顾效率。当前要以精准脱贫为重点,加快推进“帕累托改进型”的收入分配改革。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要素的技术含量;利用扶贫资金,从供给侧扶持农民发展生产;发挥社会政策托底功能,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王东京 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