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全文(4)
时间:2019-04-13 22:30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五)与会各方将考虑在各自规定和法律框架下制定鼓励农业投资合作的有利政策,以鼓励农业投资,积极推动涉农企业进行投资对接,鼓励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物流等重点领域开展双向投资合作。 (六)与会各方鼓励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支持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建立“16+1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中心和展馆”、在中东欧国家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产品电商产地仓,支持由16+1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提出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示范区”。上述平台均将发挥作用并参与组织有关活动。 (七)与会各方将继续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林业政府主管部门交往、科研、林业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合作。欢迎更多中国和中东欧大学与研究机构开展农业领域合作。支持2020年在中东欧国家举行第三次中国-中东欧林业合作高级别会议,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有关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科研合作项目。与会各方支持2020年举办第五次16+1农业部长会议、第15届农产品贸易和经济合作论坛以及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有关会议。欢迎中东欧国家企业参加林业展会、开展交流研讨,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参与。 (八)感兴趣的各方鼓励在非木材林产品(森林水果、中草药、菌类等)等新兴领域开展合作,尤其是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且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市场具有进一步发展贸易潜力的产品。 (九)与会方支持深化水利政策对话、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加强水资源保护经验交流及在中欧水资源平台、中国-欧盟水政策对话机制等框架下开展水利交流与合作,借鉴水质监控、污水处理、海水淡化等水资源保护管理经验,并推动开展包括农业项目在内的相关合作项目。 (十)与会各方鼓励在废物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开展交流,欢迎各方环保科研机构和企业本着自愿原则探索开展务实项目合作。 (十一)与会各方鼓励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支持在黑山建立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环保合作机制发挥更明显作用,支持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环保合作部长级会议。 十、人文交流与地方合作 (一)与会各方强调有必要在性别平等、妇女就业和支持弱势群体等方面加强社会凝聚力。 (二)与会方赞赏在保加利亚设立“16+1全球伙伴中心”,并愿参与中心运营,为“16+1合作”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及智力支持。 (三)2020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将继续邀请中东欧国家高级别官员代表团、记者团访华。 (四)感兴趣的各方支持继续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新闻发言人对话会,以加强交流与合作。 (五)与会各方支持在“16+1合作”框架下,继续拓展17国文化和旅游合作,提升互联互通并促进人员流动,加强旅游市场主体间的合作,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公共机构的专业合作。与会各方支持2020年在中东欧国家举办第六次16+1旅游合作高级别会议、在塞尔维亚举行第三届16+1艺术合作论坛、在中东欧国家举办第三届16+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级论坛、在中东欧国家举办第二届16+1图书馆联盟馆长论坛。各国重视文化创意领域合作,斯洛文尼亚将于2020年举办第五届16+1文化创意产业论坛。 (六)与会各方支持加强“16+1合作”框架下旅游领域合作。为加强合作和促进旅游往来,欢迎克罗地亚举办的第四次16+1旅游合作高级别会议设立“马可·波罗旅游奖”。各方支持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旅游业多元化、全方位发展。与会各方支持和欢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旅游合作和相关设施投资方面签署更多双边谅解备忘录。 (七)与会各方支持进一步发展文化艺术项目,鼓励其专家和艺术人员直接交往,以增进在文化艺术领域的友好关系与合作。 (八)为支持艺术创意潜力和创意产品及物品的交流,与会各方将共同探讨在黑山设立16+1创意中心作为艺术交流平台的可能性。 (九)感兴趣的各方注意到中国-中东欧国家出版联盟的作用,将进一步推动出版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合作出版水平。 (十)与会各方欢迎中东欧国家同中方商签电影合作摄制协议。 (十一)与会各方鼓励广播电视联合制作、节目互播、人员培训、电视节展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广播电视业发展。 (十二)与会各方支持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交流与合作,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科技、文化以及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企业和创新者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鉴于中欧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与会方愿就共同关心的多种知识产权问题交换意见。 (十三)与会各方重申要为促进女性创业提供机会,愿探讨在罗马尼亚设立16+1女性创业网络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