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是改革关键(2)
时间:2019-04-12 04:51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试点地区的经验表明,由于参保人数的大幅增加会导致基金支出的增加,单纯依靠生育保险基金很难应对,因此必须对基金进行财务调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医疗保险基金之后,有助于提高基金的保障能力。 不过,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则认为,加强基金共济,更好应对长期风险问题,“从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相当于资金来源更多,但支出也增加了。我认为只是把基金的盘子做得更大,但需要支付的内容也变多了,原则上是会增加。因为与医疗保险基金相比,生育保险基金的规模非常小。对于统筹或者基金的可持续性而言,会增强,但作用有限。”鲁全说。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也说,合并实施后,原有的生育保险纳入新的职工医保基金中统一支出,原有的生育保险项目纳入新的医保项目中统一管理,一些地区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医疗费用可能会“挤占”生育保险基金,在实施中须保持关注。 扩大生育保险覆盖 做好基金收支测算 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社会保险中,生育保险覆盖面最小。有些民营、非公、小微等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时选择性参保,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而且,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没有资格缴纳,因此其他非正规就业人群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 朱铭来说,一直以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都低于职工医保,两险合并实施之后将扩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群,原来没有保障的人群有了生育方面医疗和经济的保障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育意愿。 “两险合并实施体现公共政策对生育持鼓励态度,这是一项积极改善我国未来人口结构的政策。”朱铭来说,在此前12个城市试点时,已经出现参保人数大增的情况,导致一些地区的生育保险基金出现“穿底”情况。 根据《报告》,统一参保登记,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试点全面启动1年后,12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为1510万人,比试点前增长12.6%,明显高于同期全国5.5%的增长水平。 “现行生育保险存在生育医疗支付比例低、保险费来源单一、产假标准不一、社会化程度低等问题,合并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能让更多女性和家庭放心生育,为更多家庭消除担忧。”王桥说。 由于《意见》强调“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人们可以预期两项保险合并后对现有参保人群不会带来较大影响,不过基于生育保险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下一步应该继续将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作为改革的主要方向。 “合并后,生育医疗费用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保障内容已经得到解决,而生育津贴(即产假收入补偿)目前只是针对工薪劳动者而言,其他社会成员(尤其是农民)还无法落实,未来仍值得关注。”何文炯说。 张盈华也建议,两险合并实施后,还需注意一些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将被纳入,生育保险支出相应增加,需要各个统筹地区尤其是《意见》实施后新增参保人数较多的地区,做好基金收支测算,确保在待遇不降低的同时,让基金可持续运行。 鲁全对记者说,大家对于生育保险最重要的讨论是,生育保险只能应对因生育而产生的费用,而其实对于整个生育行为的支持,光靠经济政策是不够的。 鲁全举了一个例子,是否要真正落实育儿假期,或者育儿假期是否要以家庭为单位,男性是否也应有育儿假期。他认为,这些才是完整的家庭政策,不仅要包括现金的收入补偿,还要包括重要的钱、假期、抚养假或类似的一些支持生育的行为。 此外,鲁全认为,还要考虑生育是否适合用保险这样的制度,“因为养老、医疗都是用保险制度,意味着你首先要缴费,等产生风险时再给你支付。其实在很多国家,生育都是采用津贴模式,即你不需要自己先缴费,等产生生育行为后,费用由国家分摊。与其他险种相比,生育费用不是特别多,很多国家会将这种保险福利化”。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就曾提出这样的观点,要以国家财政为支撑建立生育津贴制度,为所有生育的女性提供生育津贴,逐步取消现行的生育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使制度走向公平。在郑功成看来,目前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随着出生率的下降,生育津贴应该由全社会共同负担,覆盖所有生育女性。 完善生育保障制度 促进各项配套衔接 有舆论认为,两险合并后,生育保障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以待遇支付为例,有媒体报道称,无痛分娩应纳入生育待遇支付,以利于国家推广无痛分娩。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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