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顾雏军等再审一案答(4)
时间:2019-04-10 11:38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需要指出的是,我院再审期间,委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因本案被羁押后,科龙集团与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的民事案件生效裁判情况进行了梳理。经统计,格林柯尔系公司被科龙电器及其子公司起诉并被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承担责任的案件有16件,应付本金7.1亿元。从民事案件生效裁判情况看,也不存在科龙集团欠格林柯尔系公司巨额资金的问题。相反,格林柯尔系公司依生效判决应向科龙集团支付本金7.1亿元。 6.本案再审改判后,将如何处理国家赔偿等问题? 答:依照法律规定,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本案中,被改判无罪的姜宝军、刘义忠、张细汉、严有松、晏果茹、刘科均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因部分罪名被改判无罪导致服刑期限超过改判刑期的顾雏军也可申请赔偿。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已当庭向顾雏军等人以及刘义忠的亲属作出了释明,告知他们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原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如上述人员提出申请,相关赔偿程序将依法及时启动。 原审判决对顾雏军等人还分别判处了数额不等的罚金刑。本案再审判决生效后,有关部门将依法把已经执行的罚金返还顾雏军等人以及刘义忠的亲属。 7.本案再审在程序方面主要有哪些亮点? 答: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本案再审从一开始就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展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多项成果。 (1)充分保障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行使辩护权。本案有7名原审被告人和多名辩护人参与诉讼,无论是在约谈、庭前会议环节,还是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都给予每一名原审被告人和辩护人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在长达9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中,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发表辩解、辩护意见。 (2)有效发挥庭前会议的作用。通过召开庭前会议,法庭事先处理相关程序性事项,梳理原审列举的证据,听取检辩双方对新证据的意见,明确举证质证的范围及方式,归纳争议焦点,为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打下了良好基础。 (3)根据本案实际需要依法调取新证据。本案再审过程中,法庭根据原审被告人申请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向广东省科技厅、中国证监会等单位调取了相关证据,充分体现了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也有利于法庭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 (4)依法通知有关证人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根据检辩双方的申请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庭依法通知二名证人出庭作证,并允许一名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供意见,以实际行动落实刑事诉讼中强化证人出庭作证,实现庭审实质化的要求。 (5)首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采取“旁听+融传媒”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本案再审开庭审理和宣判均通过中国法院网、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及微博进行全程图文直播,客观、全面、生动地展示庭审及宣判实况,实现阳光司法,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6)全面体现人文关怀。本案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对于年纪较大、身体状况欠佳的原审被告人,多次询问其身体情况,并告知如有不适,及时举手示意;法庭还安排了医生和急救车以应对突发情况;考虑到本案有一名原审被告人已去世,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法庭特别约谈其亲属,通知其亲属旁听庭审和宣判,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8.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对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还有哪些工作打算? 答: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努力找准法院工作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举措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将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打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