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探索逐步发展未检制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3)
时间:2019-08-16 08:20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检察实践中,为更有效地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检逐渐从单一的批捕、起诉职能,发展为捕诉防一体化的模式。2013年12月,最高检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进行修订,明确要求省级、地市级检察院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较多的基层检察院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 实际上,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未成年人检察的职责只是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而随着未检工作的不断推进,其内涵不断丰富,逐步扩展到包括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其他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 2015年5月,最高检出台《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要求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象范围全覆盖。各地更加注重双向保护理念,既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未成年人被侵害后,身心会受到极大伤害,更需要专业的保护和关爱。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探索适用特殊办案程序,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避免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设置环境温馨的家居式办案区,缓解未成年被害人的紧张情绪;实行保护性出庭方式,力求在指控犯罪的同时把对被害人的影响降到最低。 最高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近年来,检察机关为数万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干预、司法援助等救助措施。 除刑事领域外,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也体现在民事、行政方面。2018年年初,最高检在全国13个省份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截至今年4月,在涉及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领域,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7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对其他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11件,支持起诉9件。 针对当地景区只对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问题,2018年6月,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监察委、法制办向物价部门发出《关于完善部分景点儿童票政策的建议书》,并监督完成整改。 纵观未检工作的发展历史,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理念始终与时俱进,适应时代潮流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更新,而一直不变的,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立场。 各地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18年至2019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成功指控了米脂砍杀学生案,携程亲子园、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最高检也成功抗诉了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被告人被从有期徒刑10年改判为无期徒刑。 2019年2月,最高检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的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努力体现对罪错未成年人“严管又厚爱、宽容不纵容”的工作思路,推动健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防机制,掀开新时代未检工作新篇章。 体系变化 从单打独斗到各方力量配合 2018年11月,重庆市检察机关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黑恶势力向未成年人渗透趋势明显。黑恶势力通过在网络平台传播帮派结义、刀具耍酷等江湖文化,以辍学、无业未成年人和遭受校园欺凌的在校生为重点发展对象,招募、引诱、威逼未成年人加入,结伙作案,社会影响恶劣。 针对这一情况,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教委等发出检察建议,通过建立健全网上巡查机制,及时处置614条有害信息;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取缔“黑网吧”及违规网吧20家;建立健全防范辍学机制和校园欺凌监管预警机制,劝返失学辍学学生1569人等。 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或权益受到侵害,往往与其所处的不良社会环境有关。而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主要任务,也是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社会工程,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必须加强各方力量的配合。 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重要性,未检在30多年发展历程中,和社会支持体系相伴而生、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