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癌女童”案开庭家属要求道歉赔偿 被告首度发声(2)_生活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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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癌女童”案开庭家属要求道歉赔偿 被告首度发声(2)

  陈岚也回顾了关于小凤雅事件的经过,小凤雅去世之后,有网友在自媒体“有槽”上发布了一篇质疑小凤雅家人“诈捐”的文章,微博转发量达到10多万,引发大量网友关注,才将此事推向舆论风口。“那篇文章中,将小凤雅的募捐目标金额15万元写成了已经募到15万元。”陈岚表示,她是少有的没有转发该文章的博主之一,“因为我看到里面的数据不太对,所以就没有转发,2018年5月份这个事情不是我发帖导致的,这个锅我不背。”

  陈岚方的代理律师,上海华夏汇鸿计时俊对北青报记者称,原告在法庭上出示了陈岚发布的微博、广东一家媒体的报道以及财产损失等相关证据。在计时俊看来,陈岚发布微博是否侵权的主要焦点在于陈岚发布的报警微博,以及称王凤雅疑似被父母虐待致死的言论。计时俊认为,陈岚的言论在按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布微博是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介入调查,还给大家事实真相,“这样报警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而且陈岚没有发布小凤雅家庭情况信息,个人信息是凤雅家人发出来的,陈岚发微博是希望能够救治像小凤雅类似的儿童。”

  此外,计时俊称,陈岚在王凤雅事件中发声的本意并不是侵犯个人的名誉权,而是希望和小凤雅类似的儿童能够更好地活着。“问题归根结底是家属到底有没有积极治疗王凤雅,我在庭上说对方缺少王凤雅得到救治的相关记录,如果没有救治,那么就应该接受网友的监督。”此外,对于原告提出的王凤雅母亲因为受到攻击精神状况不好,导致没法工作出现财产损失,计时俊也表示并不认同。计时俊称,他会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并对胜诉有信心。

  文/本报记者 郭琳琳 张香梅 董振杰 张子渊

  统筹/池海波 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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