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受贿 医生开单提成 湖南一医院现“塌方式”腐败(2)_生活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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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受贿 医生开单提成 湖南一医院现“塌方式”腐败(2)

  据调查,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陈波自2008年以来,接受了药品供应商曹某的委托,调取其所代理药品在医院的实际销售数据,以便核实销售金额及安排下一阶段的调货计划。作为对价交换,曹某提出支付“统方费”以慰劳陈的付出。

  陈波满口同意,并提供了两个银行账户给对方。后来,曹某便按照一支或一盒药剂1毛钱的标准,向陈波共转账1.29万元。为了规避被查处的风险,陈波提出让曹某将这笔钱转入自己一位朋友名下的账户。2010年至2018年,曹某按照陈波的提议,往这个账户转了6.77万元。多年来,曹某累计向陈波支付了8万多元的“统方费”。

  嘉禾县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黄松案事发后,陈波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主动交代了收取“统方费”的问题。

  在查办了人民医院窝案之后,嘉禾县纪委县监委以案促改,在全县卫计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自查自纠,并让医院领导班子和80多名医生参加了原院长黄松案的庭审。

  院长胞妹售药也行贿

  湖南省一位官员在谈到医疗系统不正之风时,用了“顽疾”一词。他说,本世纪初,湖南省严肃查处了多家大型医院的商业贿赂问题,多名院长被捕入狱。而时至今日,仍不断有类似问题见诸报端。

  今年4月,长沙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廉洁长沙”发布消息,长沙市第四医院原党委委员、院长段晓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揭露了段晓明“靠山吃山”的犯罪事实。

  该判决书指出,段晓明妹妹段晓春。是一名退休职工。2012年至2018年,段晓春以他人名义挂靠湖南多家医药公司,雇请多人担任业务员,利用段晓明的职务便利向药剂科打招呼,在长沙市第四医院从事药品销售业务,共计销售十几种药品金额达人民币4000余万元。

  为了让长沙市第四医院在支付段晓春药款方面加快进度,院长段晓明还专门向药剂科打招呼。而为感谢哥哥段晓明在其向长沙市第四医院药品销售、药款支付进度方面给予的关照,段晓春向段晓明的妻子谢某支付好处费146万元。此后,经长沙市委批准,长沙市纪委监委对长沙市第四医院党委委员、院长段晓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相关通报指出,段晓明“目无法纪,心无敬畏,单独或伙同家人、特定关系人大肆敛财,长期与不法药品经销商、医药代表、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不当交往,为他们谋取巨额商业利润提供便利条件。”

  前两年轰动一时的医药代表检举医生“开单提成”事件更是暴露了部分医院“全链条式”的不正之风——北京某制药公司的医药代表向湖南媒体爆料,自己每个月都要给合作医院的医生送回扣,并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多家医院医生拿回扣的名单。

  湖南广电总台旗下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核实,结果发现湖南宁乡市、浏阳市、常德市等多家医院医生涉嫌“开单提成”;除了医生,药房内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给医药代表作统计,行内称之为“统方”,好让医药代表按照销量给医生返点回扣。在媒体采访中,一些医生甚至认为合作药企给的提成比例“太低”。

  此事经当地纪委、卫生部门调查后,10余人被停职,被曝光药品全部下架。前述湖南官员认为,国家推行“带量采购”和鼓励医生“多点执业”有助于从根本上扭转医生吃回扣的问题发生,让更多优秀医生能依靠自己的技能获得丰厚回报,也可以释放出医疗机构的生产力。但对那些仍心存妄念,执意“以药养家”的医务工作人员,应当重惩。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注意到,2018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高级检察官,法律博士韩耀元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时,特别指出:医生开单提成数额不大、情节一般的,重在教育,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极少数收受回扣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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