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百万扩招” 生源从哪来?歧视如何消除?(3)
时间:2019-07-28 09:51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职教20条”明确提出,企业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国家将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税费,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此外,为了实现进一步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国家行政学院职业教育中心主任、中华职业教育社常务理事邢晖提出,国家的法律、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的改革。比如上文所述的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也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明确企业的权利及义务。 方乃纯认为,此次出台的“职教20条”,跨出教育领域,着手解决多方面的复杂问题,相较过去将会更加有效。接下来的关键,是这些任务怎样落到实处。 《中国新闻周刊》2019年第27期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