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规范工作模式 答好扫黑除恶考卷(2)
时间:2019-07-19 16:44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用好案件研判手段,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参与“四位一体”案件研判会,与公安、法院召开三机关联席会议,召开内部案件、线索研判会,严格依照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案件定性和证据情况进行分析探讨,确保不拔高不降格。 用好请示汇报手段,把握正确方向。坚持独立办案,就案件定性把关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确保涉黑恶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好庭前会议,保障庭审效果。发挥审判监督职能,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建议及时召开庭前会议,就相关程序性问题进行说明和处理。与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就非法证据排除、示证质证顺序、认罪认罚情况等进行沟通,为庭审做好准备。建议法院合并审理涉黑涉恶案件2次4案。 深入推进“五个一律”,延伸检察职能 一律做到领导包案带头办案,严惩黑恶势力犯罪。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该院办理的李某恶势力集团“沙霸”案、吴某恶势力集团案、席某恶势力团伙案、饶某“村霸”寻衅滋事案均由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亲自承办并带头出庭支持公诉。陕西省检察院挂牌督办、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亲自听取汇报的“6·1”专案由分管检察长带头,组建专业团队提前介入办理。截至5月25日,该院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5人,涉恶集团9人,涉恶团伙2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28人,其中恶势力集团2件21人,恶势力团伙3件7人,村霸案件1件,均已判决。 一律做到深挖彻查,既“破网打伞”,又“打财断血”。严格落实“四位一体”、提前介入、双向反馈等工作机制,做到从线索受理、分流到反馈形成完整闭环。充分运用“一案三查”机制,不让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截至5月底,该院受理的“保护伞”线索全部移送相关部门,其中1条线索已通过“四位一体”办案机制与该起恶势力团伙案件并案起诉并当庭判决。5月31日,该院检察长带队全程监督区法院对一起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发还执行款,在打掉黑恶势力的同时做好“打财断血”。 一律做到制发检察建议堵漏建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办案过程中,该院不仅在查办案件和“破网打伞”上下功夫,在综合治理、规范社会秩序等方面也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助力构建立体化社会综合治理格局。针对该院起诉的第一起李某等人恶势力集团“沙霸”案件,在办案同时就该案在财产刑执行方面、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发出6份检察建议书,目前已收到回复4份。据了解,该院要求在工作中突破传统送达方式,立足于综合治理提升检察建议的质效和刚性,提升检察建议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督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律做到深入发案地区、行业和单位开展宣讲,加强警示教育。为进一步提升一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实效,巩固强化基层组织治理成果,办案检察官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以案释法开展警示宣讲。在办理辖区某村原村委会主任饶某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中,办案检察官前往发案社区,以该案件为切入点开展专题宣讲活动,让基层群众在真实案件中了解黑恶势力的巨大危害,同时了解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措施。针对校园“套路贷”频发现象,检察官点对点组织开展两次“法治进校园”系列讲座,通过讲解现实中的案例,向学生宣传以理性消费拒绝“校园贷”和“套路贷”,预防犯罪发生。 一律做到及时跟踪评查,提升办案质效。坚决摒弃办案从快不重质的做法,以案件质量跟踪评查为抓手,要求不仅要做到案件质量“心中有数”,更让专家学者给出“权威监督”。据了解,该院邀请办案专家、高校学者以及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专员,对已生效的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回头看”。评查内容既包括案件办理质量,还包括对“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参与治乱、基层治理效果等专项要求的全面督查。 卢瑜 王琼 岳红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