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研究室负责人就司法解释清理工作答记者问(2)
时间:2019-07-19 15:40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答:此次清理提出废止的司法解释多以批复、个案答复为主,“解释”“规定”类司法解释整体废止的比较少。有些体系性的司法解释存在部分需要废止、部分仍须保留的问题,今后还有必要对这些司法解释进行修订。 司法解释规范化是一个动态过程,司法解释清理工作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健全稳定的司法解释清理工作机制:一是常态清理机制。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要及时对以前的司法解释进行清理,特别是对一些常用的、基本的司法解释,该废则废,当改则改,要做到清理及时到位。二是定期清理机制。为防止司法解释与新颁布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之间适用过程中出现不统一甚至冲突的问题,今后我院将会建立对现行有效司法解释进行定期清理的工作机制。随着民法典各分编的颁布施行,我们将对标民法典条文内容,及时对民事类司法解释进行全面清理。 本报北京7月18日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