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门槛考试”遴选人才见证中国法治进程(2)_生活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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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门槛考试”遴选人才见证中国法治进程(2)

  律考“谢幕”司考“接棒”既标志着中国法律人职业化建设开始迈向更为专业化、统一化的发展之路,同时也为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能从法律专业层面进行统一,也明确表明律师同公检法人员一样,都是中国法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彭雪峰说。

  司法考试实行的16年间,报考人数从2002年的36万余人增加为2017年的64.8万余人,连年递增的数字,说明“天下第一考”吸引着有志者向法律职业群体不断迈进。

  16年间,全国619万余人次报名,513万余人参加考试,有98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有近一半的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还有大量人员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公司企业法务等法律工作。

  法考

  提高门槛迈向专业化

  伴随着国家法治建设发展、五位一体的整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司法考试制度在选拔储备合格法律职业人才、全面依法治国版图上已经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

  但司法考试准入门槛是否偏低的问题也一直受到质疑。争议焦点就集中在统一国家司法考试对报名考生的本科专业并无限制,只要有本科学历就可以报考。

  王进喜认为,司法考试制度设计之初,我国存在着法律人才较为匮乏的基本国情,报考条件相对宽松,这项政策也确实有效缓解了法治建设中人才缺乏的困境。

  然而,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考试制度能否真正实现国家选拔高素质法律人才的目标,成为更多法律人关注的问题。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谭世贵的看法是,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初期允许非法律专业人员参加司法考试,主要原因是法律专业毕业生过少,如今,法律专业毕业生及各类法律人才已完全能够保证司法考试拥有充足的考生资源,因此应致力于专业化选拔。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迎来新一轮改革,我国首次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与“司考”相比,在内容上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了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

  此次改革重大变化还来自于对考生资格的收紧。根据规定,参加“法考”的考生必须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背景或法律实践工作经历。同时,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原来的4类职业扩展到9类职业,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到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范围。

  业内人士认为,建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建设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制度安排、重大创新举措。

  “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每次改革不是单纯名称上的变更,而是贯穿始终的制度建设,使中国法律人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不断规范化和专业化。作为中国法律人才最重要的选拔途径,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不断发展也为中国的法律职业群体输送了大量的法治人才。”王进喜说。

  记者点评

  □ 刘子阳

  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选拔培养法治工作队伍的基础性制度,法律界的“门槛考试”是法治人才选拔的“入口关”。

  30多年来,这一“门槛考试”几经变迁,为我国法治的进步源源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从最初的扩充队伍到如今的选拔精英人才,从理论为主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伴随着考试的每一次改革,中国法律人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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