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为基金会对外合作束上“紧箍”(2)
时间:2019-07-12 10:42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张凌霄指出,基金会参与到各类评奖收费的行为确实存在。这些评奖收费的“基金会”,往往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甚至“世界”“联合国”之类的名头,以基金会的名义,高举“慈善”大旗,很容易打动一些商人和企业,有助敛财,且隐蔽性高。 在张凌霄看来,无论是搞民族资产解冻、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还是各种评奖收费,很大程度上其原因在于公众对相关领域认知不深,缺乏对合法社会组织的辨识意识和能力,对于慈善与商业之间的边界模糊,利用了人们的“恻隐之心”。 “此外,我们的部分社会组织,媒体、专家学者甚至政府官员,不经过严谨审慎的甄别,为一些企业甚至不法分子的‘行善’行为站台,也增加了迷惑性和公信力,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张凌霄说。 如何避免这类问题继续发生?张凌霄提出如下建议:对于社会组织特别是基金会而言,打铁还需自身硬。如何维护好自身的品牌形象,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品牌保护体系,做好舆情监测和危机管理,在当下互联网新媒体的环境中,是至关重要甚至迫在眉睫的工作。 社会组织一定要慎重对待自己的合作对象,防止“搭错车”。开展合作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履行内部民主议事程序,对合作方的资质、能力、信用等进行甄别考察,对合作协议内容认真审核,对合作项目全程监督。 此外,基金会对于设立专项基金的合作对象也因持审慎态度,不能盲目追求数量。 “骗局止于智者,公众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和提高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不要有一夜暴富的想法,面对可疑并承诺巨额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要高度警惕。”张凌霄说。 “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法律规制,让慈善回归慈善,在于净化和改变滋生伪善和恶意的土壤,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张凌霄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