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普法,让国家安全法治深入人心(2)
时间:2019-04-15 13:46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国家安全是法治中国的重要保障,没有国家安全,就不可能有完整的法治中国。而要真正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国家安全工作的法治化则肩负着更加具体的任务,其中‘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的更高要求。”李汉军说。 李汉军指出,近年来,我国推出多项国家安全法律,是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的良好开端。但是要真正实现国家安全法治,还必须把包括各项法律规范落到实处,切实在国家安全领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要真正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目标。 “建设真正的法治国家,不仅需要普通公民遵法守法,而且更需要执法司法机关及其人员遵法守法,依法执法,依法司法,而不能超越法律权限侵犯公民及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否则必须受到法律的处罚和制裁。这一点,在国家安全领域更为重要。”李汉军表示,由于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国家安全领域对执法司法机关的法律授权往往比较多甚至比较特殊,但这并不说明国家安全领域的执法司法不受限制。 李汉军介绍说,事实上,包括新国家安全法在内的各类国家安全法律,在授予执法司法机关国家安全执法权和司法权的同时,也对这些权力作出了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严格限制。这些限制,正是为了在更高层次上保障公民权益的需要。比如国家安全法第83条规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这样的规定,体现了对国家安全工作民本性、人民性、民主性的要求,是国家安全领域的授权与限权的统一。 “无论是过去几十年一直强调的‘执法必严’,还是‘严格执法’,其中‘严’都不能片面理解为‘从严’,更不能理解为‘严刑峻法’,而必须根据法治精神准确理解为‘严格’,真正做到严格公正、不枉不纵。”李汉军说,比起一般的社会治安和社会治理,国家安全虽然是更为重大的问题,但也不能因其重大而片面实行“宁枉勿纵”的潜规则,而必须严格依法执法、公正司法。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侦查、检察、法院等国家机关依法办案,而且还需要一支国家安全领域的律师队伍为国家安全方面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有效的法律辩护。 “虽然国家安全问题更为重大,国家安全领域比较特殊,但国家安全法治必须遵循法治的普遍规律和规范,而不能出现法治之外的特殊。”李汉军说,只有像中央要求的那样,在国家安全领域也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国家安全,也才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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