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董金明、诸葛慧艳决定逮捕
时间:2019-07-05 17:10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局长董金明、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决定逮捕。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金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董金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诸葛慧艳决定逮捕
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诸葛慧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