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观察:信息化助力法治发展进步(2)
时间:2019-07-05 11:11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没有信息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解决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有的需要拓展传统法治的覆盖范围,有的则要对传统法治做根本改造,还有的传统法治未曾面对、需要信息时代法治给出答案。有效应对问题和挑战,将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为最大增量,需要我们有更高超的治理能力和法律智慧。 形成法治新方案 面对信息革命对法治提出的挑战,面对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新问题,我们需要以新思维、新方法提出新理论、新方案。 运用新思维,拥抱新技术,网络法治新方案不断形成。习近平同志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近年来,我国积极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要求行业、企业承担好主体防护责任,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出台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完善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传统法律,逐步形成涉及面广泛的网络法律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理,成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鲜明特色。 在探寻信息时代法治发展规律的同时,还应注重把握技术发展规律、研究产业发展规律,并将其融合运用,推动网络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在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上,相关法律的立改废释活动,严厉打击了网络黑产业和破坏网络正常运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网络安全。在新技术新应用上,面对共享经济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新问题,人工智能、无人机、无人驾驶汽车等对传统行业规则提出的新挑战,以及刷单炒信、网络黑公关和垄断对市场秩序的破坏,有关部门在维护市场活力、支持技术创新、保障个人权益的同时,出台网约车和无人驾驶汽车监管规章等,探索无人机和人工智能规范方式,推动网络法治的整体框架逐步形成、不断完善。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信息革命不仅推动产业转型、生活变化,也催生新的治理机制,形成新的法治理论和实践。我们应站在信息时代的前沿,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宝贵机遇,不断推动信息时代法治发展进步。 (执笔:支振锋) 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