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稳定缺乏保障 无底薪岗位你愿意干吗?(2)
时间:2019-07-02 09:56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有分析认为,从长期来看,无底薪的风险还将由企业承担。宋靖告诉记者,机构与劳动者之间约定了无底薪、或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标准,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追究企业的责任,胜诉的把握非常大。从司法实践上看,多数无底薪约定是无效的,企业将承担法律责任面临赔偿”。 事实上,不仅约定无底薪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取消底薪的做法,也是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四川中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坤娇认为,薪资待遇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若企业在取消底薪之前,未召开职代会与职工协商一致,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的规定,林坤娇表示,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取消底薪。 “劳动者若遇到用人单位单方变更涉及切身利益事项的情况,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则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林坤娇建议。 (文中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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