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犯罪从重处罚 异常反应补偿到位(2)
时间:2019-07-02 06:54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崔钢介绍,我国实行的是一级调查诊断、二级鉴定,鉴定由医学会组成,一是地市级医学会组成一级鉴定,如果大家认为没问题了,心服口服了,接受结论了,该启动补偿启动补偿;如果还有异议,省级医学会继续开展鉴定。补偿的原则是,凡是接种的疫苗属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无论是全国性的,还是某省的,根据本地区疾病控制需要确定的免疫规划疫苗,发生的异常反应均由财政支付。属于自费接种的疫苗出现异常反应由疫苗生产企业,也就是上市许可持有人来承担。 “疫苗管理法还鼓励实施通过商业保险开展补偿,这个商业保险的目的是使我们的补偿、调查、诊断更快捷、更规范,效率更高。”崔钢表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