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特赦决定答记者问(2)
时间:2019-06-29 20:15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答: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特赦:一是部分严重犯罪的罪犯。主要考虑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为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罪犯不宜特赦;为防止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对严重刑事犯罪等罪犯不宜特赦;为维护国家安全,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罪犯不宜特赦。二是部分剩余刑期在十年以上的和仍处于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三是曾经被特赦又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四是不认罪悔改的。五是经评估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