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1600万元 迷失在“独立王国”里的国企老总(2)
时间:2019-06-24 10:24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在黄建胜的穿针引线下,陈云贵让单位及下属公司出资1200万元与曙光公司合作开发江苏淮安房地产项目。凭借陈云贵的影响力,黄建胜顺利挺进房地产行业,并持有该项目8%股份。 “黄建胜本来是个个体经营户,我们也没必要让他参股,我们主要看重他背后有陈云贵,他有资源、有人脉。”该项目相关投资方直言。 对于开发商而言,选择黄建胜就是他们的一笔投资。事实证明,这笔投资是颇具前瞻性的。众所周知,资金是房地产项目的命脉。2008年至2013年期间,该项目多次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黄建胜屡次找陈云贵帮助,陈云贵均一一出手相助。在陈云贵的帮助下,该房地产项目躲过了多次经济危机。据调查,国兴公司及合作伙伴借给曙光公司各种款项达1.35亿元。 为表示对陈云贵的感谢,2012年8月至2017年6月,黄建胜以预分红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9笔向陈云贵及其亲属账户转账共计1485.7万元。 此外,陈云贵还在公司私设小金库。调查发现,2008年至2018年,陈云贵授意公司“亲信”将多笔项目分红、借款利息进行账外保管,资金额度高达1500多万元,而这些小金库也成为了他私人的“提款机”。 一言九鼎 “先斩后奏”成了“习以为常”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陈云贵滥用职权的过程,也是国兴公司、国贸新能源公司蒙受巨大损失的过程。 2010年左右,国兴公司开始代理台州索日公司光伏组件的采购和进出口业务。2013年下半年,国兴公司、国贸新能源公司与索日公司之间的业务出现了巨额亏损。国兴公司和国贸新能源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代理出口业务预付款不断增加,资金回款却越来越难,逾期次数越来越多、逾期金额越来越大。 面对巨额亏损,本应立即停止垫付,减少损失。然而,作为公司董事长的陈云贵,却作出令人不可思议的决定:继续增加对索日公司的垫资金额。而陈云贵作出上述决定正是出于私心,他曾先后收取索日公司相关负责人170万元好处费。 按照国兴公司章程规定,垫付资金最高不能超过2000万元。在陈云贵眼中,制度只是摆设,他才是公司的“大家长”。 “每次去台州索日公司洽谈业务,都是陈云贵一个人先在吴总办公室把事情谈好,我们在外面等着。他们谈妥后,再双方坐下来开会,走个形式把事情确定下来。”国兴公司相关员工说。 调查了解到,陈云贵实际上每次都是提高了垫资金额,再向班子成员通报情况,走走形式。“三重一大”制度、公司班子会都是形同虚设,“先斩后奏”反而成了“习以为常”。“回想起来,十分痛心。究其根源,就是我没有牢记‘国’字企业一切为公,没有摆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没有绷紧纪律这根弦,对法律也缺少敬畏。”陈云贵忏悔道。 正是陈云贵的“一言堂”,让国兴公司和国贸新能源公司在太阳能光伏业务中越陷越深,垫资款基本无法收回,其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达6780余万元。(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杜玲玲 周迪 赵泳霞)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告别“耳背”和“打岔” 智能音箱卷土重来
- 下一篇: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开始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