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治深化改革交管努力营造畅通安全出行环境(2)
时间:2019-06-24 09:36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围绕深化公安改革部署,先后推出车检、驾考、跨省异地缴纳罚款、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动车号牌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新举措,车检排队、驾考积压、罚款缴纳不方便、轻微事故处理赔偿不便捷等问题基本解决,异地购车、上牌、检验和驾驶证考试、审验、补换证等业务全部实现。随后,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构建面向公众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道路交通管理业务上网提速,逐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2018年6月27日,公安部在浙江宁波召开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现场推进会,对公安交管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进行专题部署。9月1日,“申请材料四个减免”“一证即办”“一窗通办”、跨省异地检车等便民利民举措正式落地,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在全国全面启动推行。 公安部在认真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当前交管服务症结问题,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炼基层探索创新经验,于今年又推出10项改革新举措,重点突出两大方面改革,包括5类业务可以“异地通办”、5项服务可以“便捷快办”,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水平。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顾大松认为,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密集出台,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其中既有“加法”,也有“减法”,“加减”之间意味着既有制度的完善与提升,更意味着人民群众从中分享更多的改革成果,从而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标本兼治 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路畅人安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自公安交管部门成立之日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便是其主要工作之一。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强化路面管控,对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点车辆保持严管态势。“创建平安大道”针对阶段性重点任务和突出风险隐患,部署开展全国统一行动、区域联合行动,严管严查重点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货车超限超载常态化联合执法,淘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与信用挂钩,实施联合惩戒。 治标的同时更要治本,源头预防不可或缺。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公路安全水平,防范农村及山区公路重特大事故。同时,公安部配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道路客运安全年”和“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协调推动多部门规范卧铺客车生产、使用和管理,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停止审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持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显著提升。 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 为强化薄弱环节、补齐农村交管工作短板,公安部交管局大力推动农村“两站”“两员”(乡镇交管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建设,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高发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酒驾、醉驾案例不胜枚举。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2008年至2010年,全国平均每年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2500多人。这一数字背后,隐藏着的是残酷血腥的场面和失去亲人的痛楚。 2013年12月,在总结“醉驾入刑”两年多司法、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醉驾行为定罪标准、从重处罚的情形和拒绝、阻碍调查取证等行为的处理。至此,“酒后驾驶”“醉驾”从日常思维习惯中的一般性违规,上升为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醉驾入刑”的法律刚性持续增强。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优化交通秩序,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公安部联合多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充分发挥行业力量、综合管理效能,共同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守法出行意识。 安全、文明、法治,逐步成为全社会对道路交通的共同期许。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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