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年轻人预存资金办卡成敛财套路 追偿真无解(2)
时间:2019-04-12 07:36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连大有律师建议,单个的受害人由于被骗取的金额不够立案标准,导致公安机关无法进行刑事立案,如多个被害人被骗金额达到金额2万元以上,可以联合起来一起到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报案。 工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对集中的投诉线索也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移交或报案。“这些案件虽然小但是涉及面广、人多,工商和公安部门应主动介入,而不是单纯以违反合同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推给被害人走民事诉讼。” 事前防范堵上监管黑洞 “青年消费者面临着‘为了追回一只鸡,就要杀掉一头牛’的维权窘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失信收益高,失信成本低;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低。这“两高两低”导致企业从预付费中套利行为有明显增多之势,加强事前监管防范更为重要。 其实,对于预付消费的监管并非无法可依。商务部早在2012年9月21日就公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该办法要求各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经营单位需要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建立企业资金存管制度;同时对零售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住宿、家政、洗染、沐浴、美容美发、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行业的发卡备案制、预收资金余额比例、资金存管制度等进行了规定。 上海今年1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是国内首部规范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地方性法规。该规定建立了预收资金余额风险警示制度,经营者预售资金余额超过风险警示标准的,应当由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但在实际生活中,普通消费者并没有精力去核对这些发放预付卡的商家资质。”连大有律师认为,居民服务业涉及面广,实际生活中违规发行预付卡的很多,需要更多依靠工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主动防范和监管,并向社会及时披露正规商家。 尤其在婚纱摄影、健身瑜伽等行业的顾客绝大多数以年轻消费者群体为主,他们平时忙于工作,没有更多精力去维权,对投诉、报警寄予更多希望,相关部门更应积极回应、跟进处理,维护监管公信力。 “要预防监管失灵,消除监管盲区、监管漏洞与监管套利,铸造监管合力,提升监管公信力。”刘俊海教授建议,有效遏制企业“跑路”等失信违约行为,必须要大幅提升经营者失信成本,大幅降低失信收益,真正将失信收益归零甚至变为负数,确保失信成本高于失信收益。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