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保障特区建设先行先试(2)
时间:2019-04-05 16:18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目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起草的支持海南法治建设的文件中,已研究并适时授予海南与自贸区(港)建设相适应的立法授权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及时调法落地政策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被李克强总理誉为博鳌亚洲论坛的“第二乐章”,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全国仅此一家。 为加快推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突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限制,海南省司法厅多次赴国务院相关部委协调沟通调法事宜。 目前,国务院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停调整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进口临床急需的医疗器械和临床急需药品的审批权下放海南。 为此,海南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出台《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等配套文件。 “为推动中央12号文件中‘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赋予其现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落地,我们积极向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商务部等国家相关部门请示汇报相关政策转化落地的涉法问题。”李永利说,省司法厅按要求提请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请求赋予海南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的请示》,目前,除部分需要国家授权事项正在履行征求部委意见、报批等程序外,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均已在海南实施。 经过对自贸区(港)建设涉及调整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进行反复汇总梳理,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海南省司法厅牵头与相关厅局进行反复沟通研究,已提出第一批可能涉及需要调整法律行政法规的事项共33项,上报征求相关部委意见。 用好用活特区立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 海南坚持通过立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每年的立法计划中生态领域的立法项目都占有较大比重,制定的很多措施都比上位法更加严格,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2018年,海南省司法厅对湿地保护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4个生态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进行严格审查,积极出台有关的生态保护措施。 海南省司法厅完成审查的河长制湖长制规定,在全国首次从立法层面对湖长制做出规定,并明确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等内容,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只要是海南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我们大胆运用特区立法权在改革开放、营商环境、制度高地等领域进行变通,但也要坚守三条底线原则。”李永利说,凡涉及意识形态、国家和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的内容,都必须做到立法不放水,标准不降低,即便是作出变通规定,也只能从严不能放宽。 李永利说,2019年,海南省司法厅将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等国家有关机构争取赋予海南更大的立法授权,允许海南根据自贸区(港)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需要,规定和变通规定部分法律保留事项和部委行政管理事权,为自贸区(港)建设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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