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强受贿、破坏选举案
时间:2019-04-09 18:44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2019年4月9日,北京三中院公开宣判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强受贿、破坏选举案,对被告人刘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
2019年4月9日,北京三中院公开宣判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强受贿、破坏选举案,对被告人刘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