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锦绣未央》抄袭被判赔13.65万元(2)
时间:2019-05-09 14:32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晨子 点击:次
5月8日,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锦绣未央》在116处语句、2处情节与《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构成实质性相似,侵害了沈文文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故判决周静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当当公司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周静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65万元;驳回原告沈文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文/本报记者 赵加琪 通讯员 黄硕 谢雨佳 王珺婷 (责任编辑:admin) |